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用好投融資政策工具,支持政策性金融機構立足職能定位,在業務范圍內提供信貸支持,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護,提升耕地質量,經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單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以提高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加快實施《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深化政銀合作機制,積極探索投融資模式創新,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信貸資本投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二、重點支持領域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聚焦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高標準農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綜合采取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農田輸配電、科技服務、管護利用等措施,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優先支持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為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二)農田水利設施補短板。按照旱、澇、漬綜合治理的要求,支持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建設,加強田間灌排工程與灌區骨干工程的銜接配套,因地制宜建設高效節水灌溉設施,健全農田灌排體系。重點建設和配套改造農田斗渠、農渠等輸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溝(管)道、泵站、集蓄水設施、涵閘等渠系建筑物,補齊農田水利設施短板。
(三)耕地地力保護提升。堅持耕地“用養結合”,支持黑土地保護、輪作休耕、鹽堿地綜合治理改造利用、退化耕地治理等,加強農村低質低效土地盤活利用、“四荒地”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廣綠色高質高效技術,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實現耕地保護與利用并重,提高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
三、融資路徑
(一)統籌謀劃項目。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政策性金融機構溝通,堅持“產加銷”“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緊緊抓住當地優勢特色產業,挖掘新增耕地指標價值,引導土地規范有序流轉,將項目建設與運營相結合,將公益性較強、自身現金流不足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與經濟效益好的項目統籌謀劃、打捆打包,提高項目持續盈利能力。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統籌銜接年度建設任務安排,建立完善項目庫,對既符合國家政策及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也符合市場規律和金融機構對融資安全及風險防控要求的項目要早立項早批復。
(二)設計融資方案。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依法依規擇優支持具備市場融資資格和償債能力的涉農央企、省級大型國企、投資公司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承擔項目建設和運營。要積極支持項目主體做好項目投融資方案編制,明確投資內容,強化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投入保障。項目主體要堅持市場化原則,確定投資回報模式,利用自有資金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地力提升等項目實施后的租金溢價收益等增值收益以及生產經營收益作為償貸資金來源,推動項目投資與收益平衡,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債務。
(三)及時對接項目。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緊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入庫儲備,建立項目推送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將組建綜合服務團組,優化金融服務流程,提供一站式專業化服務,加快開展項目融資方案調查審批并優先發放貸款。鼓勵項目立項審批和融資方案審批雙軌并行、協同推進,加快審批進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聯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協調配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溝通會商,及時共享項目和融資信息,在政策制定、項目融資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形成合力。
(二)加強政策保障。對具備條件的項目,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可簡化項目管理程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政策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調查審批,優先保障信貸規模,并依照相關政策給予優惠支持,確保項目需求得到快速響應,全力推動重大項目落地;對整區域推進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項目,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中長期資金和優惠利率支持。
(三)加強監測服務。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政策性金融機構定期對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及時協商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探索優化合作模式。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每半年向農業農村部報送項目合作清單和進展情況。
(四)加強總結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主流媒體加強宣傳報道,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各類金融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