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管理,切實維護國家安全,自然資源部印發《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自然資規〔2023〕3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級財政投資的本行政區域內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負責本區域內利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設立或指定具體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保管和提供工作。
二、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申請的范圍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城市(區域)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 D 級以下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控制網的數據、圖件等成果;1:2000、1:1000、1:500 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等成果;其它屬于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
三、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開展常態化監管工作,定期向社會公示監管情況。對違反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應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記錄嚴重失信信息。對不接受不配合監管工作、在監管過程中隱瞞造假或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單位,停止向其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存在重大失泄密隱患或發生失泄密的,收回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并將有關線索報送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四、《省測繪局關于印發<湖北省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鄂測〔2007〕96號)于2023年5月1日廢止。
附件:1.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2.湖北省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工作指南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4月26日
附件2
湖北省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工作指南
一、辦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審批”的,可以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在線申請。使用目的涉及國家秘密或不宜在互聯網上公開的,可直接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材料。
二、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能夠證明該項目和所需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密級、精度、數量和范圍的必要性。通過中標獲取的市場承接項目,提供合同和委托方認可的項目設計書。
三、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僅限于在領取單位內部范圍內,按批準的使用目的使用。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者轉借。未經原行政審批機關的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經原行政審批機關同意,委托第三方利用申領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從事批準用途的應用開發的,第三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保管條件。涉及測繪活動的,還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
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保管、使用、銷毀等情況應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擬銷毀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時,先按照保密規定履行清點、登記和單位內部審批手續,然后書面告知該成果的原行政審批機關,并提供擬銷毀的成果清單。原行政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送至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銷毀工作機構(由原行政審批機關建議)銷毀。銷毀完成后將相關憑證和登記審批記錄長期保存備查,同時送原行政審批機關備案。銷毀確有困難的,經原行政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將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交回。
五、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測繪資質單位、軍隊測繪部門(單位)應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 國家保密局關于印發<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95號),對有關測繪地理信息成果進行標密并采取相應保密管理措施,不再申請定密授權。利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開發生產的產品,未經自然資源部認定的技術服務單位進行保密技術處理的,其秘密等級不得低于所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經保密技術處理的地理信息如需公開使用的,應依法進行地圖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