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長江經濟帶—長江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經國務院批復同意。9月10日,自然資源部正式印發《長江經濟帶—長江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規劃范圍包括長江經濟帶11個省(市)全域,以及《長江保護法》規定的長江流域其他8省(區、市)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共計1173個縣級行政區域。規劃范圍包括陸域國土和內水、領海。其中,陸域面積240萬平方公里。(后附規劃范圍詳細表格)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35年。
構建綠色暢通的綜合立體交通網
促進區域間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強化長江經濟帶范圍內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網絡聯結。支持建設沿江、呼南等高速鐵路主通道,保障長三角、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與京津冀、珠三角城市群間多徑路的高速鐵路通道空間需求。
支持打通蘭(西)廣等西部縱向高鐵通道。
保障長三角、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速公路等擁堵瓶頸路段擴容改造和分流路線建設。
鞏固上海、成都和重慶國際航空樞紐地位,保障長三角和成渝世界級機場群建設,提升昆明國際航空樞紐功能,支持建設合肥、鄂州國際專業性貨運樞紐,增強武漢、長沙、南昌機場樞紐功能,促進長江上、中、下游機場群協調發展。提升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集聚輻射能力,圍繞產業空間布局,推進一體化銜接程度高的綜合客貨運樞紐建設。
促進武漢、長沙、南昌都市圈軌道交通發展。
暢通干支銜接的長江航運通道網絡
優化長江水運設施網絡布局,增強長三角高等級航道網干支聯動效能,保障京杭運河航道、淮河干線及出海航道、引江濟淮航運工程建設空間。
完善長江口航道體系,暢通中下游干線航道,加強上游和支流航道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空間協調。研究采用經濟、管理等手段,推動水運環境成本內部化,進一步加強航運環境保護,推動綠色發展。
保障海河聯運港口通道建設空間
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為龍頭,保障江海直達、江海聯運配套港口設施建設空間。支持建設上海、寧波舟山、南京、武漢、重慶等集裝箱樞紐港后方的鐵路貨運通道,提升沿江、沿海主要港口鐵路進港率,保障重要港區新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同步規劃建設進港鐵路。
支持在成都、重慶、昆明、武漢、長沙等城市建設以鐵路為核心的內陸港,發揮中歐班列集結中心集聚輻射作用。發揮武漢港區域樞紐作用,加強與長沙、宜昌、荊州、岳陽、黃石、九江、南昌等港口協作,提高對周邊區域輻射帶動作用。
提升港口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引導江蘇、湖北、四川、重慶等省份深化沿江港口資源整合,支持現有碼頭提質升級。
統籌過江通道布局,在嚴格保護長江干線沿線生態環境,統籌和合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以及航道保護范圍、禁限航區、港口岸線前提下,支持長江沿線省市跨江、擁江協同發展。
支持系統治理三峽樞紐通航瓶頸
保障沿江鐵路建設和擴能空間,擴大沿江鐵路貨運能力,釋放滬漢蓉通道能力,支持長荊、銅九、寧蕪等鐵路擴能改造。
保障沿江油氣運輸通道網絡建設空間,降低油氣運輸對航運依賴,支持加快川氣東送二線建設,研究論證武漢至重慶成品油運輸通道。
提高三峽樞紐綜合通過能力,保障江北翻壩高速公路、江南/江北翻壩鐵路建設空間。
保障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構建現代化水利基礎設施網絡 推進南水北調后續工程高質量發展,支持中線引江補漢工程建設,加快東線后續工程可研前期工作,深化西線工程前期論證,重點保障引江濟淮、滇中引水、引漢濟渭等引調水工程建設。
以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和農產品主產區為重點,支持建設和升級改造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區,提升城鄉一體的多水源保障能力,形成多渠道多水源保障格局。加強長江上游控制性水利水電工程水資源統一調度,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水資源優化配置、水生態同保共建、水災害聯防聯控。
保障能源資源開發、運輸、儲備空間
統籌水電開發與生態保護,優化中西部水電資源開發利用布局,支持建設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烏江等流域清潔能源基地。
保障中緬油氣管道、川氣東送二線油氣管道、哈密至重慶特高壓通道、金沙江上游外送特高壓輸電通道、川渝特高壓交流工程、白鶴灘至華東特高壓輸電通道等能源輸送通道空間,強化對城市群、都市圈能源供給。
保障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空間,加大長江流域能源資源基地和國家規劃礦區建設,支持綠色勘查、綠色開發。
建設長寧—威遠、涪陵國家級頁巖氣示范區,依托四川盆地地下儲氣庫庫址資源,建設西南天然氣儲備基地。
在云貴高原地區、高山峽谷地區,拓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運輸通道空間。在長江中下游地區,有效銜接城市功能布局,加大分布式能源、江水源熱泵和儲蓄能等空間保障。在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保障核電工程建設用地,保護好極為稀缺的核電廠址資源。
優化區域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布局
防洪排澇 以流域為單元,保障由水庫、河道及堤防、分蓄滯洪區組成的現代化防洪工程體系建設空間,增強洪澇災害防御能力,確保城市群、重要城市、重要基礎設施防洪安全。
加快長江干支流及洞庭湖、鄱陽湖、太湖等大江大湖治理,加強堤防達標建設與提質升級,保持河道暢通和河勢穩定,全面提高河道泄洪能力。
完成對縣級以上城市、人口密集城鎮以及集中成片農田平壩等河段,主要支流、湖泊、圩垸等新建(加固)堤防護岸工程達標建設。
支持流域控制性水庫工程建設,保障上游渠江、沱江,中游清江水系,下游水陽江、青弋江等支流控制性樞紐建設,提高洪水調蓄能力。
加快蓄滯洪區工程與安全建設,強化蓄滯洪區土地利用、產業引導、人口規模管控。開展洲灘民垸分類治理。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天氣影響和防洪形勢變化,科學提高長江流域防洪工程標準。支持水庫群等水工程聯合調度,發揮防洪工程體系整體優勢。
地質災害防治 明確地質災害重點防控區域,在滇西川西藏東橫斷山區、川南滇東北黔東黔西高山峽谷區、桂北黔南粵西北中山區、湘東南贛西中低山區、浙閩粵贛皖低山丘陵區、長江中上游三峽庫區、隴南陜南川北秦嶺大巴山區等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限制新建項目,無法避讓的,必須采取工程防治措施;避讓地質災害極高風險區和高風險區等不適宜城鎮建設區域,確實無法避讓的應當充分論證并說明理由,明確減緩不良影響的措施,引導提升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并根據評估結果落實防災措施或配套實施相關防護工程,實現地質災害風險源頭預防。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能力建設綜合防治體系建設。
按照“宜治則治、宜搬則搬”原則,科學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和避險搬遷。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天氣影響和地質災害趨勢,科學提高長江流域地質災害防御工程標準。全面提高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和風險防御、應急處突水平。
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
推進地震、洪澇、地質災害、沿海風暴潮、極端氣候事件等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提高基礎設施安全性、可靠性,增強城市應對強降雨引發的洪澇災害能力,提升應對氣候災害能力和韌性。構建區域型、分布式、網絡化的應急設施、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和救援設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