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號),深化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根據《福建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相關要求,市建設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制定了《廈門市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廈門市建設局
廈門市發展改革委
廈門市財政局
2017年11月21日
廈門市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7年11月13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化工程建設組織方式改革,加快與國際工程管理方式接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號)和省住建廳《福建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閩建科〔2017〕3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路線、方針、政策和及市委建設“五大發展”示范市戰略核心,發揮經濟特區服務全局作用的具體行動,協同推進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綜合優勢;深化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模式改革,大膽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方式,創新和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整體效益,為全面實施建設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打造一批智力密集型、技術復合型、管理集約型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為培育具有國際水平和“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參與“一帶一路”項目建設能力的大型工程咨詢企業打好基礎;培養和引進一批復合型工程咨詢管理人才,樹立一批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政策措施和監管制度,逐步形成誠信自律、競爭有序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
三、主要任務
(一)試點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實施,政府投資工程帶頭推行、引導建設單位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專業服務,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提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項目投資效益。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引導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
(三)推動工程咨詢企業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增強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培育一批初步具備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能力、具有國際水平的工程咨詢企業隊伍。
(四)研究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方法,探索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模式的工程咨詢服務內容和方式,加快與國際工程管理模式接軌。
四、實施步驟
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從今年9月份開始實施,到2018年底結束,共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部署階段(2017年9-10月)
對本市開展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企業,以及符合此次試點申報的企業進行調查,對有條件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擬建項目進行摸底,在此基礎上確定本區域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并于9月30日前將試點企業上報省住建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
確定試點項目,加強對試點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及時了解并研究解決試點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重點關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招標投標、合同管理、計費方式等方面的實施情況,及時給予幫助指導,并加強與發改、財政、審計和行政審批管理等部門的溝通,確保試點項目順利推進。各試點項目從2018年起,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我局書面上報上一季度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9年1月至2月)
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回顧,總結試點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研究現行工程建設管理相關制度的適用性,提出改進意見建議,為全面推廣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有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控制建設質量、投資和進度,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工程咨詢企業轉型升級。要充分認識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重要意義,并加強對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加強市場培育和政策引導,做好指導和服務保障工作,著力研究和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加強與發改、財政、審計、行政審批等部門的協調溝通,確保試點工作有效推進。
(二)確定試點企業和項目。結合本地實際,選擇具有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工程咨詢、監理、招標代理和造價咨詢等重點骨干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先行先試,并給予適當政策傾斜。
積極引導建設單位將全過程工程咨詢作為優先采用的工程組織管理方式。堅持試點先行,具備條件的政府(國有)投資項目要帶頭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并帶動非政府投資工程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試點項目原則上應為采用通用技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立項后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以及正在實施工程項目管理且基本符合全過程工程咨詢特征的,可列入試點項目。
(三)明確從業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等一項或多項資質的企業或其組成的聯合體可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擔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投資試點項目,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應當通過招標的方式發包給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單位。經過依法發包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不再另行組織規劃、可研、評估、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單項咨詢業務招標。接受委托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單位可以是一個單位,也可以是多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包括聯合體各方)不得與所服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企業以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企業之間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四)探索計費模式。財政投融資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用,可按照所委托的可研咨詢、項目管理、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和造價咨詢等服務,將項目概算批準的對應二類費用單項疊加。對工程咨詢企業提出并落實合理化建議,且明顯節約項目投資的,可探索按照節約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用獎勵。其他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
(五)完善監管制度。大膽改革創新,健全完善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下的招投標監管、合同備案、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檔案驗收歸檔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優化簡化相關手續。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內容包括工程監理等專業服務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可作為專業服務合同用于辦理建設工程相關手續。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可以根據建設單位授權,在相應的工程文件中代表建設單位簽章;但依法依規必須由建設單位簽章的工程文件,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與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共同簽章。
(六)加強宣傳培訓。加強對試點情況的跟蹤,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并采用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重要意義和主要成效,提高社會的認知度,特別是提高建設單位的認可度,積極營造支持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展的良好氛圍,推動我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健康發展。圍繞服務質量、服務成本、誠信建設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提升企業和從業人員服務能力。指導和規范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活動,為全面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創造條件。有關行業協會負責積極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