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套合統計技術規定》等3個技術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資源部國土衛星遙感應用中心:
為確保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中有關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數據、濕地數據、耕地種植情況的真實性、可靠性,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定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套合統計技術規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濕地數據比對核查技術規定》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耕地種植情況比對分析技術規定》,并委托相關單位據此開展比對核查和分析工作,現予以印發,請在相關專項比對核查和分析工作中執行。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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