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批準《高濁度水給水設計規范》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40-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7、4.1.8、6.1.4、6.3.5、7.3.8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行業標準《高濁度水給水設計規范》CJJ40-91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