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發改基綜〔2019〕36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浙發改基綜〔2019〕324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探索我省特色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體系,及時啟動我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現印發《浙江省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浙江省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浙發改基綜〔2019〕324號)等文件精神,為積極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新模式,構建適應我省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體系,推動我省工程咨詢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試點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定位
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推動工程咨詢行業發展的有關要求,通過開展試點工作,結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發展跨領域、跨階段的全過程工程咨詢產業,為提升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提高投資效益、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率等提供智力支撐,著力推動我省工程咨詢行業轉型升級,形成具備“浙江特色”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體系。
(二)試點原則
1.改革創新、問題導向。針對制約工程咨詢行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先行開展制度設計和體制創新研究,同時選取不同領域的試點項目進行探索嘗試和示范引領。
2.共建共享、形成合力。破除體制機制阻礙和行業保護思維,促進政府、行業、企業形成合力,共建浙江工程咨詢高端智庫,共享行業變革和產業發展成果。
3.技術引領,發展特色。運用BIM、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依托浙江數字經濟優勢,推動工程咨詢行業信息化水平,形成浙江特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體系。
(三)目標任務
1.提升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發揮投資決策環節的統領作用,以全過程工程咨詢為主軸,將原碎片化的工程咨詢服務深度融合;把握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在全過程工程咨詢中的頂端優勢,積極服務項目投資決策,提出專業化建議,打造我省全過程工程咨詢領域核心競爭力與示范標桿。
2.推動形成全過程咨詢服務體系。積極引導政府(國有)投資項目和有條件的社會投資項目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創新多種形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加大綜合性、跨階段、一體化的咨詢服務支撐;探索投資項目全流程管理組織方式的改革路徑,發揮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在提高投資效益、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率中的積極作用。
3.促進工程咨詢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最多跑一次”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通過科學引導、專題培訓、開展試點等多種方式,推動綜合性、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培養一批智力密集、技術復合、管理集約、品牌突出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提升我省工程咨詢行業整體品質,達到接軌國際、國內領先。2019年底前,確定15-20家工程咨詢單位作為第一批試點企業并向社會公布。
二、試點模式
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共同推進,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配合實施。試點工作通過地區試點、項目試點、企業試點三種模式同步展開,通過先行先試,及時總結經驗,形成示范效應。
(一)地區試點。地區試點采用綜合試點模式,由試點地區獨立開展試點工作。在各設區市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選取1個設區市和1~2個縣(市、區)作為綜合試點區。鼓勵試點地區研究出臺有利于規范并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健康發展的配套政策體系,并在試點過程中逐步完善。
(二)項目試點。項目試點采用單個項目獨立試點模式,旨在形成單個項目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下的工程管理機制。試點項目主要從省級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未來社區”項目、PPP項目、EPC項目以及其他特別重大項目中選取,以建設單位或主管部門自主申報為主,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定。鼓勵建設單位在完成項目建議書審批后即申報試點,并委托具備相應綜合性咨詢能力的咨詢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以科學的投資決策確保試點項目順利實施。建設單位擬強化項目管理能力的,宜將項目管理服務作為必選委托業務。
(三)企業試點。試點企業由咨詢單位自主申報,鼓勵省內工程咨詢龍頭企業(包括大型央企)積極申報,推動形成具有競爭力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龍頭企業梯隊。為強化試點項目投資決策科學性,滿足試點項目對投資決策階段綜合性工程咨詢服務的迫切需求,試點企業宜具備工程咨詢甲級資信。將按照資質資信、人員設備、研發能力、財務能力、業績經驗等因素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評分并排序,試點企業評選兼顧各個領域,通過對入圍試點企業實行跟蹤評價、對新申報試點企業綜合評分的方式,動態調整試點企業名單,確保試點企業在行業內的示范帶頭作用。
三、組織實施
(一)前期籌備。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啟動試點申報工作,各地區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咨詢服務企業按相關要求自主申報;在此基礎上經篩選、審核,形成試點地區、試點項目、試點企業名單并予以公布,試點工作周期原則上與項目實施周期相對應。
(二)推進實施。地區試點通過開展政策研究、落實要素保障等方式,確保試點項目盡快落地,并對試點項目全流程跟蹤,及時分析總結問題,適時給予幫助指導,逐步完善配套機制,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項目試點和企業試點落地后,各級主管部門要通過合理機制為雙方相互選擇提供平臺,及時跟進招投標委托、全過程咨詢服務內容、服務架構、階段性成效和不足等事宜,定期總結試點開展過程中的經驗,歸納并提出完善試點工作的意見建議,確保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體系在試點中不斷完善。
(三)跟蹤評價。試點地區、試點項目、試點企業應定期向省發展改革委、省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試點工作報告,為進一步深化試點研究、推廣試點成果打好基礎。工作報告原則上以季報、年報形式在季末、年末統一報送。強化試點推進情況的監測考核,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自評和引入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從人員、專業、能力、成效等多角度對試點地區、項目、企業開展綜合評價,并結合行業專家對企業、項目試點的跟蹤評估,客觀評價試點成效。
四、重點工作
(一)建立服務標準。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全過程咨詢服務模式下各單項工程咨詢服務業態的合理組合和管理機制;梳理咨詢服務清單、業務流程、管理邊界和責任分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為標準、管理標準和服務標準;運用BIM、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化手段,為全過程工程咨詢提供技術保障。
(二)制訂示范文本。在充分融合吸收現有各專項咨詢服務示范文本的基礎上,研究制訂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探索設置資質、資信要求的合理性與必要性;范本應著重體現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開展的特點和需求,有利于提升協同服務水平,且充分考慮聯合體、專業分包等情形,提出針對性的要求,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并落實到具體條款之中。
(三)明確取酬模式。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合模式,以按勞取酬原則為基礎,設置合理利潤率,提出合理的取費建議;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費用在項目批復時列入工程投資;試點過程中的取費可按照所委托的各專項咨詢服務酬金疊加后再增加相應統籌管理費用計取,試點成熟后形成相應取費參考標準或列入相應工程費用定額。
(四)創新委托方式。按照有利于促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原則,創新全過程工程咨詢委托方式。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通過規范合理的招投標實施和監管模式,為試點項目與試點企業的雙向選擇提供平臺,探索服務采購采取評定分離的招標方式;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直接委托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接受委托的咨詢單位既可以是一家單位,也可以是兩家單位以上組成的聯合體,咨詢單位與項目的總承包、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不得存在利益關系。
(五)完善制度建設。各地投資和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改革創新,進一步完善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相適應的招投標監督、施工許可、合同備案、過程監管、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檔案整理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要大膽實踐、勇于探索,建立起相應的規章制度體系。有關部門要創新監管方式,探索綜合監管、聯動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處罰力度,建立信用檔案,確保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六)完善退出機制。探索并完善試點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試點企業、試點項目清退出試點名單。鼓勵試點項目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設置退出條款,在核對結算已有工作費用基礎上,根據合同約定結束與試點企業的合同關系;無正當理由工作進展嚴重滯后的試點項目,在征求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后,將取消其試點項目資格,并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資源。因存在過錯被清退出試點的企業、項目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試點。
(七)培育骨干企業。鼓勵支持工程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轉型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通過試點,培育一批我省智力密集、技術復合、管理集約、品牌突出的綜合性骨干企業,參與“未來社區”等重大項目建設,并“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輸出“中國標準”。
(八)加強國際交流。鼓勵試點企業與國際知名工程顧問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積極拓展視野,提高業務水平,提升企業國際工程咨詢服務競爭力;同時,加強與菲迪克等國際工程咨詢協會組織的溝通交流,爭取相關協會組織在我省設立辦事機構。
(九)強化人才引領。由省發展改革委主辦、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承辦,籌備工程咨詢高端論壇,交流分享創新實踐理念,評選表彰優秀從業人員、優秀工程咨詢服務企業與優秀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工程咨詢大師”榮譽評定機制,激發從業人員工作熱情,引領工程咨詢人才隊伍發展壯大。
五、協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發改部門、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部門,做好政策指導和幫扶工作,并加強與交通、水利、教育、文化、衛生、財政、稅務、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建立協同工作機制,著力研究和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試點工作有效推進。
(二)政策支持落地。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服務功能和監督管理職能,在項目落地、計費列支、審批流程、招標方式、項目評優等方面,加快推動有利于推廣試點工作的各項政策落實執行。
(三)發揮協會作用。由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會同造價、監理等相關行業專業協會,積極配合各地投資和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培訓,大力培養專業技術人才,提升咨詢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企業自律、樹立行業標桿、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充分宣傳報道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提高社會認知度,特別是增進建設單位的認可度,營造支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良好氛圍,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健康發展。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發?